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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镇江市涉税审批流程实施重大改革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1日信息来源:省地税局 镇江市地税局 字 体:【

图为 涉税审批流程改革工作通报会现场

图为 省局倪静石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图为 镇江市局夏照明局长阐述改革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以及预期成效

  6月30日,镇江市地税局召开涉税审批流程改革工作通报会,省地税局副局长倪静石、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国强、纳税服务处处长崔峨出席会议,来自各大媒体的记者和纳税人代表参加了通报会。

  通报会上,镇江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夏照明宣布镇江地税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镇江市地方税务局涉税审批流程改革实施办法》,启动涉税审批流程改革,一改现在的“先审后批”程序为“先批后审”,即纳税人提交办税申请,只要手续齐全,地税局当场就能给予放行,事后再对纳税人申请手续进行监管。镇江由此成为全省第一个推行此做法的城市。夏照明局长详细阐述了推行涉税审批流程改革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以及预期成效,并回答了各大媒体记者和纳税人代表提出的问题。

  省局倪静石副局长充分肯定了镇江地税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作出的积极有效的探索,认为镇江地税涉税审批流程改革工作起步较早,力度较大,流程科学,措施扎实,其科学性和实效性走在了全省地税系统的前列,必将为全省地税部门推进涉税审批流程改革提供丰富的经验和有价值的借鉴。倪静石副局长还就如何更好地落实涉税审批流程改革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地税部门和地税干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将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放在纳税人的需求上,将一切工作的落脚点放在让纳税人满意上;要深入学习流程改革的内容,进一步强化后续监管,将这些惠民、利民的举措落到实处,真正使纳税人受实惠、得好处;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审批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提出完善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加强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切实制止和查处各种违反行政审批制度规定的行为,切实做到权责相当,进一步强化阳光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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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地税涉税审批流程实施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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